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24375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6〕1278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安监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7-03-13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,西安地铁办,厅直各单位:
“元旦”、“春运”、“春节”临近,按照省政府《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值守应急和安全维稳工作的通知》(陕政办发明电﹝2016﹞52号)、省安委办《安委办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陕安委办明电﹝2016﹞11号)和交通运输部安委办《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交安委办明电﹝2016﹞6号)要求,为切实做好近期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,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落实安全责任
“两节”及“春运”期间群众出行较多,人流、物流、车流剧增,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繁忙,同时受低温、雨雪、冰冻、寒潮、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,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,加之中省各类重要会议将相继召开,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任务艰巨。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“两节”及“春运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、艰巨性,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、风险意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,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,保持越来越紧、越来越严、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,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。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夯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、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,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,严防各类事故发生。
二、落实安全措施
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道路水路客运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、城市公共交通、工程建设、山区公路特别是桥隧相连路段的安全监管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落实船舶、车辆以及地铁站、客运站、码头的安全措施,严厉查处超速、超员、超载、疲劳驾驶、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。要督促建设、施工等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,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、抢进度施工行为,严防坍塌、坠落、起重机倒塌、驻地火灾等事故。要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大客流组织、应对,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。要强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,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。要切实加强公路安全设施管理,及时补充完善受损设施,做好除雪保障准备工作。要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,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。要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,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
三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
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,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力度,突出重点地区、重点领域、重点单位,深入督促检查,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针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、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,对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。对前期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复查,确保及时整改到位。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,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安全措施。对整改责任不落实、整改不到位的,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。
四、做好应急值守
各单位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,确保带班领导在岗、值班人员在位,坚决杜绝脱岗、漏岗、离岗现象发生。元旦、春节和“春运”期间,要提前安排部署值守应急工作,加强值班力量,值班人员要熟悉应急预案、熟悉工作流程、熟悉使用应急值守设施设备,确保值守应急工作规范高效、有序运转。要采取电话抽查、现场暗访等方式,加强对值守应急工作的检查抽查,发现问题、及时整改。
五、加强信息报送
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首报意识,增强信息报送的主动性。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,同时报厅总值班室;敏感事件和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30分钟内电话报告、1小时内书面报告。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,密切关注网络和其他媒体,发现涉及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和负面消息,要快速反应、及时核实、及时报告。对迟报、谎报、漏报、瞒报的,省厅将采取通报等形式提出批评;对造成重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,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六、妥善处置突发事件
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属地为主、分级负责、条块结合、多方联动的应急指挥机制,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。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,加强灾害性天气、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和人流、车流监测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。
一旦发生突发事件,要立即启动预案,做到反应灵敏、指挥有序、行动迅速、处置有力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,加强信息研判核实,及时报告各类重大事件,反馈处置工作进展,提出处置对策建议,主动协调做好各类应急资源调度,形成突发事件应对合力。
七、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
各单位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,全面深入基层,认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,采取多种形式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、政策解释,矛盾化解、人文关怀等工作,把问题解决在基层,把矛盾化解在萌芽,把人员吸附在当地。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,充实接访力量,认真听取和受理群众合理诉求,及时办结群众信访事项。要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群众性聚集上访,严防群众性上访演化成群体性事件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6年12月30日